长沙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185-6903-6713

长沙恒企会计:票据关系当事人

编辑:长沙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5-09-26

长沙恒企会计:http://362.qxqyw.com/

咨询课程QQ:3142743958

联系电话:185-6903-6713

(一)出票人

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

(二)付款人

付款人是受出票人委托付款并记载于汇票或支票上的人。付款人一经承兑后,即成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三)收款人

收款人是从出票人处接受票据并有权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四)背书人

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五)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是指在背书活动过程中,接受背书票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六)承兑人

承兑人是指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上一篇:长沙恒企会计:贴现业务受理条款

下一篇:株洲会计培训:财务新人必知三大盖章小技巧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185-6903-6713
  • 咨询老师:李老师
  • 点击咨询:

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5-6903-67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