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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账务的计算方法

编辑:长沙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07-28

【“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即:

本期不得免抵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购进免税原材料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即货物到岸价和海关实征关税及消费税)×(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

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即: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购进免税原材料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即货物到岸价和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率

四、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相当于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即:

若当期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若当期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现结合实例说明如何进行计算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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